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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組織者打着”國家開發“旗號 - 1040驚天騙局揭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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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陽光工程”,一個被不法傳銷人員編織成“國家祕密政策”的謊言,“國家暗中支援的資本運作項目”,也稱爲“自願連鎖經營業”、“連鎖銷售”或者“資本運作”,實則傳銷活動。

據 瞭解,這種資本運作有一套“五級三晉制、出局制”的理論。只要每個入股的人投入6.98萬元,購買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額,入夥次月,“組織”會退 19000元,實際出資額即爲50800元。接下來的任務就是發展3個下線,3個下線再分別發展3個下線,當發展到29人的時候,即可晉升爲老總,開始每 月拿“工資”,直到拿滿1040萬元,就從“組織”裏出局,完成“資本運作”。

1040驚天騙局揭祕?傳銷組織者打着”國家開發“旗號

這套獎金分配製度看起來非常可行,但仔細一想,其實十分荒謬。傳銷“工資”的錢從哪裏來?事實上都是從每一個人交的上線款中按一定比例再分配出來的。這種沒有生產,只有消費的分配就像是賭博,一個人贏了多少,必然另外的人輸了多少。

“‘1040 陽光工程’這種資本運作式傳銷明顯符合拉人頭、交納會員、發展下線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徵,是當下最流行的傳銷方式,不再銷售產品,而是借‘國家開發工程’、 ‘中央祕密項目’等名義來誘騙新人加入,許諾只要你交錢入會,就能獲取分紅回報。這其實是一個典型的純概念性的傳銷騙局。”有着多年打擊傳銷經驗的省工商 局經檢總隊副總隊長肖向陽介紹說。

  巧舌如簧   編織美麗謊言

“一般人我不告訴他, 你只要投資3800元,一年就能掙得380萬元;投資6.98萬元,兩年能賺到1040萬元”。這樣極具誘惑性的暴富神話,着實讓許多人興奮不已,卻不知誤入傳銷陷阱。

居 住在長沙縣黃花鎮的市民唐龍(化名),原本是一名廚師,每月有不菲的收入。2013年3月,他不斷接到一個朋友的慰問電話,對方對他的生活狀況十分關心, 並且告訴他,說在合肥做生意賺了錢。唐龍之前跟這名朋友的感情很好,經不住勸說,和朋友見了面,對方安排他在一個套房裏住下,並且帶着他四處拜訪。

唐 龍說,這其實是個“洗腦”的過程,朋友不斷灌輸,說他們在做投資生意,只要投資3800元,經過一段時間的“資本運作”,一年就能掙得380萬元;投資 6.98萬元,兩年能賺到1040萬元。爲了讓唐龍相信,朋友還帶來所謂成功人士和他見面,對方掏出中華香菸請他抽,還自稱有房子有車子,並舉出許多成功 案例。經不住勸說,抱着試試看的心態唐龍也拿出幹廚師積攢的69800元錢,投入所謂的“資本運作”。朋友十分隱晦地告訴他,他們從事的是一個名爲 “1040陽光工程”的項目,暗中實施一個“國家祕密政策”,目的是爲當地“吸金”帶動發展,實現經濟增長。

唐龍交了69800元錢後,朋友就授意他給其他朋友打電話,用假裝關心的方法套近乎,希望拉更多的朋友入夥。此時唐龍很快發現,這其實就是傳銷套路,只是沒有限制人身自由。

感覺自己被多年的好友欺騙,唐龍與朋友翻臉,不想再繼續做下去,想要回自己投入的錢。朋友答應退錢,但解釋說要將股份轉讓才能退錢。於是,唐龍憤然離開了合肥,並多次催退錢款,但朋友一直推脫,錢始終沒能拿回。

1040驚天騙局揭祕?傳銷組織者打着”國家開發“旗號 第2張

 一針扎破彌天大謊

唐龍真的能實現所謂的投資回報嗎?

我 們不妨來計算一下,現在唐龍加入傳銷投入3800元一年後真的可得到380萬元,也就是說至少要有1000個人每人被騙3800元(3800元/人 ×1000人=380萬元),並且1000個人被騙的錢全部都歸他一個人纔有可能。但實際上,絕大部分騙到的錢早就給上層的“老闆”拿走了,他根本不可能 得到。

這,就是傳銷的黑幕。

有的傳銷組織聲稱當地有10萬人在做這個行業,那麼,假設每人交入門費3800元,就算把所有的錢集中起來,最多隻能有100個人各得380萬元。如此算來,他將是那100箇中的一個,還是10萬個被騙的人當中的一個?

有的傳銷組織宣稱“出局制”:一人進來,一人出去,人人可成功。實際上,這也是個天大的謊言。設想一下:現在你當地已有多少人在做?多久纔有一個人“出局”?什麼時候纔會輪到你?幾十年?幾百年?

我 國共有13億多人口,我們假設最終會有1億人做傳銷這個“行業”,這個比例已經很大了。如此算來,也就是已有1000萬人做傳銷,騙9000萬人加入總共 1億人蔘與傳銷。平均每人騙9個人,如果按每個人3800元的上線款計,即使9個人所有的上線款加起來都給唐龍也就3.42萬元。那麼,從現在開始從 1000萬人發展爲9000萬人要用多少時間?是一年?兩年?三五年?還是十年?

唐龍花費可能幾年的時間最多也就只是騙到9個人的3.42萬元,相比自己投入的6.98萬元來說還是虧損,而這些被騙的都是唐龍的親朋好友,被騙的人還能騙誰呢?

所以,這一開始就是一個精心設計的騙局,是一個拉着親朋好友往火坑跳的“分錢遊戲”。

乍一看,這種遊戲邏輯還是極其嚴密的,似乎每一個人只要按照規則去做,簡單的發展3個下線,就可以坐享其成,在一兩年後就能成爲百萬富翁,甚至千萬富翁。但事實並非如此,看似合理的理論邏輯實則瘋狂,荒謬至極。

“在 傳銷組織中,絕大多數參加者是無法賺到錢財的。它的成功率不到2%,成功的人越多,那下面墊底的人也是隨之增加的。98%以上的人只是去充當墊腳石,成爲 斂財的工具和犧牲品。”肖向陽說,“即使極少數人昧着良心矇騙親朋好友賺到了錢,也是不合法的收入。而且在這個只有消費,沒有任何實際收入的騙局中,他們 最後所剩不多。當然,事發後還得面對法律的嚴懲,害人害己。”

“天上不會掉餡餅,天下也沒免費的午餐”,這是每個人耳熟能詳的古訓,他警示着我們要學會判斷,學會分析,以至於能夠明辨是非,警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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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陽光工程傳銷案庭審

經過連續兩天的庭審,6月11日,由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1040陽光工程”特大傳銷案(本報2014年10月24日4版曾作過報 道)在該區法院庭審結束。該案涉及傳銷人員600餘人,涉案金額3000餘萬元,檢察機關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53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人員衆多,管理嚴密

據餘杭區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9年以來,福建籍男子蔡鄭毅、王小華、湯水傳等人先後在湖北省武漢市等地加入“自願連鎖經營”傳銷組織。這個組織以“1040陽光工程”及“自願連鎖經營”等爲名,以高回報爲誘餌,大肆開展傳銷活動。

蔡鄭毅等人以發展新人申購份額斂財,明確提出申購第一份價格爲3800元,第二份起每份3300元,凡參加者必須購買1份至21份不等的份額,只有購買了份額,才能獲得加入這個傳銷組織的資格。

在利益驅動和蔡鄭毅等人的欺騙下,從2013年12月到2014年10月案發,這個傳銷組織在餘杭區發展的下線傳銷人員就多達600餘人。

要管理如此多的人員,沒有一套嚴密的制度是不行的,蔡鄭毅等人採取“五級三晉制”(五個級別、三個晉升階段)的模式進行管理。按照他們的規定, 每個成員只能發展3名傘下人員,每人最高可認購21份份額,然後傘下人員再發展下線,以此傘狀模式不斷“複製新人”。每個組織管理人員以傘下體系累計購買 的份額(1份到600份不等)晉升業務等級,然後再按照級別及傘下人員購買份額的數量計算報酬,以此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親戚或者朋友加入傳銷組織,從中騙 取財物。

該傳銷組織下設大組、辦公室,由組織管理能力強的老總級以上人員擔任區域6大老總、組長、直總,並負責直總層面的教育總監、素質課牽頭等,統籌 管理所在團隊、大組的整體傳銷事務。組織要求所有人員之間都只能採取單線聯繫,並透過集中開會、交叉檢查、處罰等手段實行逐級控制、層層管理,促使下線人 員不斷髮展新人。

1040驚天騙局揭祕?傳銷組織者打着”國家開發“旗號 第4張

隊伍壯大,從武漢遷至杭州

這個團伙爲首的成員是蔡鄭毅、王小華、湯水傳等人,團伙骨幹成員大多來自福建、海南、河南、江蘇、安徽等多個省份,他們在蔡鄭毅等人的領導下分 工負責,使組織慢慢發展壯大。2013年12月,蔡鄭毅等人決定將他們在武漢的“1040陽光工程”傳銷組織整體搬遷到杭州。

之後,在王小華、湯水傳等人的領導、指揮下,組織中的曾文輝、呂遂寧等19名進階業務員,將原來在武漢市的傳銷人員集體轉移到了杭州市餘杭區。

到達餘杭區後,爲避開警方的視線,這個傳銷組織集體住進了餘杭區比較偏遠的一個回遷小區內。這個小區的空置率很高,但一下子涌入這麼多人後,還是很冷清,也沒見這些人出去上班,他們都待在出租房裏幹什麼?

原來,傳銷組織中的成員平時都被控制管理得非常嚴,不能隨便出門或者串門,一般都在自己的出租房內上素質課(俗稱洗腦),或者教授成員如何發展傘下人員。他們打着“1040陽光工程”的名義,以老鄉拉老鄉、親戚拉親戚的方法大肆開展傳銷活動。

1985年出生的陳麗琴是福建龍海人,她就是被老鄉拉進這個傳銷團伙的。陳麗琴於2013年10月加入傳銷組織,被抓時爲“進階業務員”級別, 她先後擔任過“辦公室大總管”“辦公室直總”以及“直總層面經理”。至案發時,陳麗琴已組織、領導傳銷人員累計200餘人,傘下人員50餘人,累計申購 600餘份,涉案金額共23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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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鼓傳花,幾家歡喜幾家愁

轉移到餘杭區的近一年裏,這個傳銷組織發展得非常快。組織的骨幹成員平時最重要的事就是給傘下人員洗腦,要求他們不斷髮展新人。而要發展新人,高回報的“誘餌”非常關鍵。

傳銷組織者謊稱“1040陽光工程”是個涉及西部大開發、北部灣大開發等,被國家暗中支援資本運作的大項目,只要參加者申購21份達到6.98 萬元,然後再發展21個下線,在兩到三年裏就能獲得1040萬元超高收益。這樣的“誘餌”確實很誘人,但是這麼高的收益根本就不可能實現,所以還要給大家 製造一個可以達到的假象。

這個假象就是包括傳銷組織大老總蔡鄭毅等在內的19名A級老總,因爲忽悠來的底層人員足夠多,靠着這些人員的會費,這19人很輕鬆就做到了月入8萬元以上,而且平時從不和組織人員同住,各自租住高檔小區,開着寶馬、保時捷等高檔汽車。

有了這樣的奮鬥目標,很多人爲了不斷“上位”,不惜把自己的妻子、朋友、親人發展成爲下線,傳銷組織中的王小華就是其中之一。他自己組織、領導 傳銷活動人員超過400人,涉案金額490餘萬元。而被王小華髮展成下線的其妻詹曉萍,自2012年4月左右加入傳銷組織後,很快就達到了“業務經理”級 別,2014年1月起她擔任王小華等人的“辦公室申購總管”等。至案發時,詹曉萍已組織、領導傳銷人員累計70餘人,涉案金額20餘萬元。

事實上,由於“1040陽光工程”本身就是一個子虛烏有的騙人項目,蔡鄭毅等人玩的就是“擊鼓傳銷”的遊戲。蔡鄭毅等少數高管暴富了,大多數誤入傳銷組織魔窟的底層人員卻輸慘了,不少人賠了本,有的親友因此反目成仇,真是幾家歡喜幾家愁。

2014年10月,杭州警方在接到舉報線索後,經過摸排走訪,出動近2000名警力一舉摧毀這個特大傳銷窩點,抓獲包括蔡鄭毅、王小華等人在內 的50多名傳銷組織骨幹人員,教育遣返400多名參與傳銷人員。經查,至案發,該傳銷組織中參與傳銷活動的人員累計達600人以上,抓獲的骨幹成員中有 19名爲進階業務員,34名爲業務經理,傳銷金額累計300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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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不是傳銷,無法回答“錢從哪兒來”

6月10日上午,“1040陽光工程”特大傳銷案在餘杭區法院開庭審理,53名被告人和50多名律師將審判區擠得滿滿當當。餘杭區檢察院派出的4名年輕公訴人出庭支援公訴。

開庭不久,蔡鄭毅就辯稱自己乾的不是傳銷,“這是一種古老的投資性的東西,老祖宗傳下來的”。至於組織內部制度、人事安排等情況,蔡鄭毅也說不清楚,“都是老祖宗定的”。

“那麼你們投資的項目在哪裏?能不能舉個實例?”公訴人問。“這涉及國家祕密,不能說。”蔡鄭毅辯稱。

根據蔡鄭毅在庭上的描述,這個組織在餘杭區有N個團隊,上級是誰他也不清楚,團隊和團隊之間交集也不多,頂多是領導人之間打打電話。像他這樣“老總”級別的人物,共有十來個,而且“每個月都可能產生新的”。

在隨後的庭審中,蔡鄭毅和其他被告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金額和發展下線的人數持有異議。蔡鄭毅說,他在組織裏沒賺到錢,投入了160多萬元,到現 在才收回20多萬元。公訴人反問:“你們這些大老總都是住高檔小區,開寶馬、保時捷等名車,錢都是從哪兒來的?”蔡鄭毅一時無語。

法院將擇日宣判。

1040騙局揭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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